一、公司的合并与分立 +m~3In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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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yUKUXi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 /=#~8
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b\(Lk
1.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L}tAS`8
2.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VyN>&r~6
二、公司的减资和增资 CSWA/#&8>
1.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6y?uH;SL
2.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公司法设立有限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 0d~?|Nv -
3.股份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公司法设立股份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8s\>T
三、公司的解散和清算 W_/$H_04+
公司解散的法定原因包括: mQU t 'j4
①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ao(Lv+
②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e+y7K}"]
③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G$/Qcr6W<
④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g86^Z%c(k
⑤人民法院根据公司股东的请求裁决解散公司。 :Us+u-~
公司因上述第①项、第②项、第④项、第⑤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l5 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Pu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