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存货发出的计价 1.采用实际成本下,企业应当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包括移动加权平均法)或者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发出材料按照谁使用谁负担处理: <E1ngG
借:生产成本 +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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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费用 iT,Ya-9"
管理费用 4&}dA^F
销售费用 e;r?g67
在建工程 )D8V;g(7F
贷:原材料 5hg
^K^ZZ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Sc,ajT
注:在建工程领用原材料,进项税额应转出。 a<Ksas'5S
2.应特别注意的是,对已售存货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还应结转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称为存货跌价准备的转销),冲减当期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 jlb=]hp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