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存货发出的计价 1.采用实际成本下,企业应当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包括移动加权平均法)或者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发出材料按照谁使用谁负担处理: xQ=[0!p+
借:生产成本 )=8MO-{
制造费用 MS)(\&N
管理费用 Ni7~
Mjjt
销售费用 T}jryN;J5
在建工程 @.6l^"L
贷:原材料 "X=l7{c/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Wn11JGh
注:在建工程领用原材料,进项税额应转出。 wK!4:]rhG
2.应特别注意的是,对已售存货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还应结转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称为存货跌价准备的转销),冲减当期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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