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第三季度自治区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iubqtT]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财政局、各地州市财政局: ]T^m>v)X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新财会[2005]10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2011年度自治区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计划每季度组织一次,2011年第三季度考试定于9月2日开考。现将考试考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GMU<$x8o
一、组织领导 !N,Z3p>Q
2011年第三季度自治区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由自治区财政厅统一领导、统一部署,各地、州、市财政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请各地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自治区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有序进行。 U^
Z[6u
二、考试科目 QAi(uL5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