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1年度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考试合格标准
V3$!`T}g4 及办理报考资格审核确认事项的通知
W:3u$LTf*f 按照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部《关于201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1]71号)文件精神,201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初级、中级各科目的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满分均为100分)。已按报考政策规定
报名参加我市201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取得初、中级全科合格或中级单科合格成绩的考生,请按以下要求办理报考资格审核确认手续:
~B:Lai4" 一、报考资格审核需提交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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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身份证件
9HLn_|yU 资格审核时需提交考生身份证、军人证等证件原件,委托他人代办的,另须提供代理人身份证件。
YdV5\! (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5u:+hB 资格审核时需提交我市财政部门签发的考生本人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考生在报名后变更
工作单位且已无法由原填报单位对《2011年度
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审核盖章的,必须在资格审核前按规定变更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上的单位信息为现工作单位。
,M>W) TSH (三)学历(学位)证书
$9y]>R 资格审核时需提交考生本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1份复印件。
$&qB,>5=X 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名初级资格考试的,需提交2011年度毕业取得的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原件及1份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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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P (四)2011年度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
+IuV8XT2( 考生需提供已由填报单位填写审核意见并盖章、由考生本人签字的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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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后变更工作单位且已无法由原填报单位审核盖章的,手工更改考生信息表的工作单位后由现单位审核盖章,同时须在资格审核前按规定变更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上的单位信息为现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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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名初级资格考试,考生信息表已无法由毕业院校审核盖章的,不再盖章,由考生本人在信息表上签字,同时提交2011年度毕业取得的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原件及1份复印件办理资格审核。
7t\kof 全科合格考生信息表的信息作为考生历史档案,不再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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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 《2011年度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损毁或遗失的,请在浏览器输入
www.tjkj.gov.cn后,点击“2011年度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补打入口”链接进行打印。
~1S7\e7{ (五)考生照片
L(PJ9wjkD 初、中级全科合格考生提供1.5寸(小二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一张,背景为红、蓝或白色;中级单科合格考生不需提供照片。
Q[i;IbY 二、报考资格审核时间及地点
.!U `,)I 请于9月7日—9月9日携带上述资料到《2011年度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中的报名点(地址见下附表)办理资格审核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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