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yUD@oOVC0
企业为投资借款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长期股权投资成本,还是作为财务费用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bSAn*6b
【解答】 .a :7|L#a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企业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经过12个月以上的建造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发生借款的,在有关资产购置、建造期间发生的合理的借款费用,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计入有关资产的成本,并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扣除。而为投资发生的借款费用,未纳入资本化范围,因此为投资借款发生的借款费用应当计入财务费用扣除。 pbDr:kBL
《关于2009年度税收自查有关政策问题的函》(企便函[2009]33号)文件规定,为投资发生的利息应该资本化,但是该文件并不是正式的税收文件,只是内部便函,且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七条有抵触,因此不应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