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有资产所有权如何界定 1、国家机关 ,xGkE7=5
国家机关占有、使用的资产属国有资产,但不包括借用、租用等所有权属于他人的财产。 wml`3$"cf
2、事业单位 ;tO (,^
凡是国家机关及国有企业单位创办的或者所属的事业单位,其占有使用的资产全部属于国有资产;非国家机关及非国有企业单化创办的事业单化,凡是由国家投入的资产属于国有资产。 =Z 2sQQVS
3、全民所有制企业 @<_4Nb
(1)以全民所有制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担保,完全用国内外借入资金投资创办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其收益积累的净资产,界定为国有资产。 3/iGSG`
(2)全民所有制企业接受馈赠形成的资产,界定为国有资产。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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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国有企业的党、团、工会组织占用国有企业的资产属于国有资产,但职工缴纳的党费、团费、工会会费不属于国有资产。 ~e|~c<!z8@
3、集体所有制企业 WK-WA$7\
(1)国家对集体企业的投资及其收益形成的所有者权益,其产权归国家所有。 )l^w _;
提示:政府、国有企业为安置待业青年、企业下岗人员拨给或者投入集体企业的资产,明确是无偿转让(或者有偿转让而收取的转让费已达到其资产原值的),该资产及其收益形成的所有者权益,其产权归集体企业所有。 Y:O%xtGi
(2)全民所有制企业以货币、实物和所有权属于国家的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独资创办的“以集体企业名义”注册登记的企业,界定为国有资产。 E$gcd#rT
(4)集体企业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政策、规定享受的优惠,包括以税还贷、税前还贷和各种减免税所形成的所有制权益的界定(重点P60);,。 _|3n h;-m
一看时间:1993年7月1日以前形成的,其产权归劳动者集体所有;1993年7月1日以后形成的,其产权归劳动者集体所有;1993年7月1日后形成的,国家对其定了专门用途的,从其规定;没有规定的,按集体企业各投资者所拥有财产(含劳动积累)有比例确定产权归属。 o`G@Je_}x
二看项目: /IODRso/!
集体企业改组为股份制企业时,改组前税前还贷形成的资产中,国家税收应收未收的税款全部界定为国家股。 P:=3;d{v
在各种减免税形成的资产中: I%|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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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列为“国家扶持基金”等投资性的减免税部分界定为国家股; Xr-eDUEi
②其他减免税部分界定为企业资本公积金; l78zS'
(5)集体企业使用银行贷款形成的资产,全民单位“只提供担保的”,不界定为国有资产;但履行了连带责任的,全民单位应予以追索清偿或者协商转为投资。 uCx\Bt"VI
(7)集体企业无偿占用国有土地的,改组为股份制企业时,国有土地折价部分形成的国家股份,界定为国有资产。 koFY7;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