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会计从业人员信息进行采集的再次通知 <u"h'e/oW_
按照财政部的统一部署,我省将对全省会计从业人员信息进行采集时间延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y'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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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信息采集方式: a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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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从业人员自行登陆江西省财政厅门户网站,点击“会计从业人员信息采集”窗口,按要求进行个人信息更新、补充。 'e3[m
二、其他事项: ?Q< o-o;B
1、登陆网站所用从业资格证号和身份证号以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上的为准,如有身份证号错误、升位的,待信息采集结束新会计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后,各地再予以更正。 3']yjj(gHr
2、2010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尚未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的,凭考试成绩合格单及毕业证到新余市行政服务中心财政窗口领取会计从业资格档案号,并按要求进行个人信息采集,请相互转告。 '5ZtB<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