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考试《会计》科目 6inAnC@I
第十一章 收入、费用和利润 vE(]!CB
知识点十三、建造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6Ze$>
1.建造合同的概念 &Pme4IHtm
建造合同是指为建造一项资产或者在设计、技术、功能、最终用途等方面密切相关的资产而签订的合同。主要是房屋,道路、桥梁等。 Nxt:U{`T'
2.建造合同的类型 X9?)P5h=
①固定造价合同--风险主要由建造承包方承担。 k vZ w4Pk
②成本加成合同--风险主要由发包方承担。 *ilh/Hd>
3.合同分立和合同合并 If'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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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分立。如果一项合同包括建造多项资产,在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时,每项资产应分立为单项合同处理: _s@PL59,
①每项资产均有独立的建造计划; npzp/mcIe)
②建造承包商与客户就每项资产单独进行谈判,双方能够接受或拒绝与每项资产有关的合同条款; u4FD}nV
③每项资产的收入和成本可单独辨认。 ktfm
(2)合同合并。如果为建造一项或数项资产而签订一组合同,而一组合同无论对应单个客户还是几个客户,在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时,应合并为单项合同处理: JqO1 a?H
①该组合同按一揽子交易签订; tm5{h{AM
②该组合同密切相关,每项合同实际上已构成一项综合利润率工程的组成部分; c?CfM>
③该组合同同时或依次履行。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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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追加资产的建造 ^dLu#,;
追加资产的建造,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作为单项合同: L< =Dl
①该追加资产在设计、技术或功能上与原合同包括的一项或数项资产存在重大差异; %]7 6u7b/
②议定该追加资产的造价时,不需要考虑原合同价款。 OcV,pJ
否则,与原合同合并为一项合同进行会计核算。 [(Z(8{3i
4.合同收入的构成及合同变更收入的确认条件 }y*D(`
(1)合同收入的组成内容 5B)&;[
①合同的初始收入 k F^4kCJ@
②因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原因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零星收入不作为合同收入。 X7-*`NI^
(2)合同变更收入的确认条件 I\_2=mL
①客户能够认可因变更、索赔及奖励而增加的收入; Z4Q]By:/L
②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 ;8PO}{rD
5.合同成本的构成及会计处理 GFLat
(1)合同成本的构成 #%QHb,lhl
①直接费用 v@ QnS
包括耗用的人工费用、耗用的材料费用、耗用的机械使用费和其他直接费用。 U)f('zD
②间接费用 C[%Qg=<
包括临时设施摊销费用和施工、生产单位管理人员工资、奖金、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固定资产折旧费及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取暖费、水电费、办公费、差旅费、财产保险费、工程取暖费、排污费等。 d@ 8M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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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同成本的会计处理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