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公司为生产兽药型企业,客户赠货比较多。如果某客户本月发货1万元,买十赠一,给他赠1件货,这一件货可否分摊到10件货里计算其收入?即总收入仍为1万元? z&|sks7
答:是否可以分摊计入,关键看公司如何开具发票。贵公司在向客户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中。 [lj^lN8
1、例如销售10件,单价1000元,赠一件,发票项目或销售清单中开具销售数量为11件,单价909。09元,这一件货可否分摊到10件货里计算其收入,不需确认所得税收入、增值税收入。 =vKSvQP@)
2、如果发票项目或销售清单中开具销售数量为10件,单价1000元,标注赠品1件,在所得税收入方面,按国税函(2008) 875号规定执行“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增值税方面,需按视同销售处理计算缴纳增值税。 M[=sQnnSFW
3、如果在发票项目或销售清单中没有体现1件赠品,销售数量为10件,单价1000元,则无偿赠送客户的赠品,需按视同销售处理,缴纳所得税、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