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质量控制准则:人力资源 ``Yw-|&:Ae
(一)人力资源管理的总体要求 JQ[~N-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制定政策和程序,合理保证拥有足够的具有必要素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并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的人员,以使会计师事务所和项目负责人能够按照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和业务准则的规定执行业务,并根据具体情况出具恰当的报告。 +WxZB
(二)人力资源管理的要素 $L@os2
会计师事务所制定的人力资源政策和程序应当解决下列人事问题: !yfQ^a_O
1.招聘; gG>|5R0
2.业绩评价; iJ7?6)\
3.人员素质; &*w)/W
4.专业胜任能力; vvsQf%
5.职业发展; ;$0)k(c9
6.晋升; )q+Qtz6D
7.薪酬; f0<'IgN
8.人员需求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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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人员需求预测问题有助于会计师事务所确定完成其业务所需要人员的数量和素质。 5os(.
(三)招聘 _@U11|
具备执行业务所需的必要素质和专业胜任能力的人员。 O<:"Irq\qr
(四)人员素质、专业胜任能力和职业发展 0\Q/$#3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采取措施确保人员持续保持必要的素质和专业胜任能力。会计师事务所可以通过下列途径提高人员素质和专业胜任能力: 7,pn0,HI
1.职业教育; *8a8Ng
2.职业发展,包括培训; z. 6-D
3.工作经验; DGQGV[9%4C
4.由经验更丰富的员工提供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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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业绩评价、薪酬和晋升 LKEf#mp
(六)项目组的委派 u4W2{
委派项目组是否得当,直接关系到业务完成的质量。 ++Z,U
1.项目负责人的委派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对每项业务委派至少一名项目负责人。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制定政策和程序,明确下列要求: R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