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质量控制准则:业务执行(比较重要,包括:指导、监督与复核;咨询;意见分歧;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el[A`b
(二)咨询 1.咨询的总体要求。项目组在业务执行中时常会遇到各种各样的疑难问题或者争议事项。当这些问题和事项在项目组内不能得到解决时,有必要向项目组之外的适当人员咨询。为此,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建立政策和程序,以合理保证: Bk^o$3#
(1)就疑难问题或争议事项进行适当咨询; tOxH 9
(2)可获取充分的资源进行适当咨询; FMhuC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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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咨询的性质和范围得以记录; }Z t#O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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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咨询形成的结论得到记录和执行。 `M. I.Z_
咨询包括与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或外部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在适当专业层次上进行的讨论,以解决疑难问题或争议事项。 MJCz %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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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咨询的具体要求: q*C-DiV
(1)形成良好咨询文化。 qQ6@43TC
(2)合理确定咨询事项。 ,oPxt
(3)适当确定被咨询者。被咨询者既可以是会计师事务所内部的其他专业人士,在适当情况下,也可以是会计师事务所外部的其他专业人士。但值得注意的是,被咨询者应当具备适当的知识、资历和经验。 HgBu:x?&
(4)充分提供相关事实。项目组在向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或外部的其他专业人士咨询时,应当提供所有相关事实,以使其能够对咨询的事项提出有见地的意见 O{Mn\M6
(5)考虑利用外部咨询。 4tx6h<L#s
(6)完整记录咨询情况。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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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就疑难问题或争议事项向其他专业人士咨询所形成的记录,应当经被咨询者认可。 'KT(;Vo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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