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质量控制准则:业务执行(比较重要,包括:指导、监督与复核;咨询;意见分歧;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d]*a:>58
(二)咨询 1.咨询的总体要求。项目组在业务执行中时常会遇到各种各样的疑难问题或者争议事项。当这些问题和事项在项目组内不能得到解决时,有必要向项目组之外的适当人员咨询。为此,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建立政策和程序,以合理保证: -}Iw!p#O3
(1)就疑难问题或争议事项进行适当咨询; /=bg(?nX
(2)可获取充分的资源进行适当咨询; C<.Ny,U
(3)咨询的性质和范围得以记录; yfd$T}WW6
(4)咨询形成的结论得到记录和执行。 0ThX1)SH
咨询包括与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或外部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在适当专业层次上进行的讨论,以解决疑难问题或争议事项。 e5 ?;{H
2.咨询的具体要求: *N;# _0)/
(1)形成良好咨询文化。 6HW8mXQh<h
(2)合理确定咨询事项。 :sY pZX1
(3)适当确定被咨询者。被咨询者既可以是会计师事务所内部的其他专业人士,在适当情况下,也可以是会计师事务所外部的其他专业人士。但值得注意的是,被咨询者应当具备适当的知识、资历和经验。 u`]J]gE
(4)充分提供相关事实。项目组在向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或外部的其他专业人士咨询时,应当提供所有相关事实,以使其能够对咨询的事项提出有见地的意见 ]E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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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考虑利用外部咨询。 G-)Q*p{i|
(6)完整记录咨询情况。 AGe\PCn-
项目组就疑难问题或争议事项向其他专业人士咨询所形成的记录,应当经被咨询者认可。 ?<iin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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