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财政局 `6v24?z
关于发放2011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证书及会计从业资格证调转有关事项的通知 .qCI!%fg
一、2011年度我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已顺利结束,按照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要求,考试人员应于成绩公布后发放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发放2011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冀财会[2011]32号的文件精神,河北省定于下半年会计人员基本信息采集完成后统一换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2011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的证书待下半年全省统一换发证书时一并发放。 ~NIqO4 D
证书发放前,考试合格人员需使用证书时,可由考试报名点所属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出具考试合格证明(从管理系统中打印并加盖公章)。 af&P;#U
二、秦皇岛市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采集工作已基本结束。为进一步加强会计人员信息化管理,动态掌握会计人员基本情况,会计人员调转由传统方式变为信息化方式。现将信息化调转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D&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