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清算的种类 $"x~p1P
外商投资企业宣布解散时,应按编制年度决算财务报表的办法,编制自年初起至决定解散日止的年度财务报表,对各项财产、债权、债务由清算委员会组织全面清查。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应当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经批准的企业合同、章程为基础,按照公平、合理和保护企业投资者、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原则进行。根据企业是否能够自行组织清算委员会,可以将清算划分为两类。 %C(^v)"
1.普通清算 zvnR'\A_
外商投资企业宣告清算时,应当按照《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办法》的规定进行清算。企业的资产能抵偿债务,并且其董事会或管理机构能够自行组织清算委员会进行清算的,依照普通清算的规定办理。 yixA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