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关于
2011年上半年
初级会计电算化补考的通知
Ik[s 经研究,我市2011年上半年初级会计电算化补考,定于9月8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p?2Y }9 一、补考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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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 2011年6月11日上午参加全市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两
科目同时
合格,但参加6月11日下午、12日、19日的全市《初级会计电算化》考试没有合格的人员。(成绩查询可登陆湖北省财政厅公众网)
S<L.c 二、
报名要求
sU"}-de 此次补考实行
网上报名、网上打印准考证和网上缴费(60元)。请符合补考条件且要求参加补考的人员于9月1日-3日登陆湖北省财政厅公众网(网址:
http://www.ecz.gov.cn)报名,9月6日-7日网上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见所打印的准考证,请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补考准考证参加考试。
\y88d4zX 武汉市财政局会计处
7;tJK^J` 2011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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