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业务质量承担的领导责任 Lo%vG{yTr
业务质量的最终责任人——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对质量控制制度承担最终责任。 s`_EkFw>Gl
(二)职业道德规范 Q $}#&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每年至少一次”向所有“受独立性要求约束的人员”获取其遵守独立性政策和程序的书面“确认函”。 aWIkp5BFj
对“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应定期(至多5年)轮换一次项目负责人。 _i}b]xfM
(三)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记忆】 @T~XwJ~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制定有关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接受与保持的政策和程序,以合理保证只有在下列情况下,才能接受或保持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 X7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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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已考虑客户的诚信,没有信息表明客户缺乏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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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具有执行业务必要的素质、专业胜任能力、时间和资源; Ik$$Tn&;
(3)能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7VLUk}
(四)人力资源 ?@9v+Am!
项目组的委派的总原则:保证整体胜任能力 D,}bTwRb-
(1)项目负责人的委派要求:每项业务委派至少一名项目负责人。 wn5OgXxG<
(2)项目组其他成员的委派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委派具有必要素质、专业胜任能力和时间的员工。 B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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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业务执行 h(HpeN%`#
1.指导、监督与复核 /"8e,
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对业务执行实施指导(事前)、监督(事中)与复核(事后)。 (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