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会计法》规定,我国会计人员既从事企业内部经营管理,为企业服 x^ J}]5{0
务,又代表国家监督企业经济活动。随着我国经营形式的多样化,有的地方出 NdlJdq
现了会计监督职能被削弱,甚至出现企业经营者和会计人员为谋取不正当利益 7P!Hryy
而人为进行错误的会计处理。 N!u(G
产生这些现象的主要原因,是当前在纳税过程中存在着诸多会计误区,主 [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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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包括增值税纳税会计误区和所得税纳税会计误区。 9\aR{e,1
增值税纳税会计误区:一是“以旧换新、还本销售、以物易物等特殊方式 4%]wd}'#Un
不作销售处理”。以旧换新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的同时,有偿收回旧货物的形 aUBGp: (
式,应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计算销项税额,不得扣减旧货物的回收价格; Y5Ub[o
还本销售是指纳税人在销售货物后,在一定期限内由销售方一次或分次退还购 fF\s5f#:
货方部分或全部价款;还本销售的销售额就是货物的实际销售额,而不得从销 %e71BZo~^s
售额中扣减还本支出;以物易物是指购销双方不以货币而以同等价格的货物互 O'OVj
相结算以实现货物销售的一种方式。以物易物双方都必须做购销处理,一是以 >\x
各自发出的货物核算销售额计提销项税额,以各自收到的货物核算购货成本计 V\ 7O)g
提进项税额;二是折扣销售混同于销售折扣。 xXJl Qbs
所得税纳税会计误区:一是凡出现上一年度亏损一律进行税前弥补,把政 Pz/bne;=
策性亏损与经营性亏损混为一谈;二是按企业历年累计亏损额延续弥补,把历 t.7KS:
年累计亏损与年度亏损混为一谈;三是按实际得到弥补的年限计算为延续弥补 )225ee>
期,误把自然延续期内的亏损年限剔除,不算为延续弥补期;四是先提取盈余 :JEzfI1
公积或先向投资者分配利润后再进行亏损弥补,曲解了国家对企业的扶持政策, e{~3&
违反了企业税后利润分配政策。 ir-= @@
减少纳税会计误区的关键,一是把税务会计从企业财务会计中分离出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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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专门的税务会计机构,制定专门的税务会计准则,配备专职的税务会计人 %DKQ
员,独立于企业之外,对企业经营活动和奖金活动进行独立的核算和监督,充 +].Z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