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16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改革方案),对已实施7年的行业监管制度进行全面改革,《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执业违规行为惩戒办法》同时修订出台。日前,中注协副会长兼秘书长陈毓圭就执业质量检查制度改革回答了本报记者提问。 \G#_z|'dN
问:执业质量检查制度已经实施了7年,您如何评价这7年来的工作? BG6.,'~7o
答:对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执业质量检查始于2004年。在此前后,国内外相继发生上市公司财务舞弊和审计失败系列事件,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诚信形象受到严重冲击。注册会计师行业认真反思审计失败的教训,普遍认识到诚信的重要性,提出了“诚信是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基石”这一重要命题,提出了“以诚信建设为主线”的行业建设思路,建立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就是行业诚信建设的重大举措之一。中注协依据《注册会计师法》赋予的行业监管职能,建立了对会计师事务所每5年检查一次的执业质量检查制度,于2007年将证券资格事务所的检查周期由5年缩短为3年,由中注协直接组织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