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内、外资企业新旧政策衔接中的问题 #(%t*"IY;
1、 内资企业新旧政策衔接中的问题 %won=TG8
(1)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应该说是变化比较大的一点。在新的实施条例中规定这三个收入应该按照合同规定的应付利息租金或者特许权使用费的日期来确定。以租金为例,原内资企业在国税发[1997]191号文件规定:纳税人超过一年以上租赁费,一次收取的租赁费,出租方应按合同约定的租赁期分期计算收入。按照新的实施条例规定应该是按照应付日期来界定。收入确认时间我们觉得应该是不属于权责发生制,更接近于收付实现制,而且这与会计准则差异也比较大。 =-$!:W~
(2)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在新企业所得税当中不再区分两项不同费用项目,合并在一起。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在当年不超过销售额的15%的部分扣除,超过的以后纳税年度结转。变化之处一个合并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以前内资企业广告费分不同行业有扣除标准,比如说2%,8%等等。业务宣传费是按照千分之五扣,现在统一把这两项费用都合并到一起。再一点变化是扣除比例刚才已经都提了,统一提高为15%。而且业务宣传费以前没有往以后年度结转规定,现在因为与广告费合并到一起也可以是超限额部分往以后年度结转。 6hkkNXqkf
注意: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业务宣传费分三种情况: $]@O/[
①2006年1月1日以前发生未抵扣的,结转至2008年扣除,不允许延后抵扣。 GS\%mPZ
②2006年1月1日以后发生未抵扣的,结转至新法实施后,抵扣期不超过3年。 *Ph]F$ZP
③2008年1月1日以后发生的,按新法执行。 NJZXs_%>$
其他企业2008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业务宣传费不允许结转抵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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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白酒类广告费不允许税前抵扣。 "7Eo>g
(3)固定资产折旧最低年限以及预计净残值的不同。 9~@<-6jE3b
①原规定净残值确定为资产计税价值的5%,现在可以根据企业的合理判断来规定。 &aG*k*
②其中飞机的折旧最低年限由以前的五年改为十年,其他运输工具由五年变为四年,电子设备也是由五年改为三年,新旧税法如何衔接。建议2008年1月1号之前购买计提的固定资产沿用老政策,2008年1月1号新购置固定资产才适用新的最低折旧年限。总局未正式发文。 zhblLBpeE\
(4)国产设备抵免的不同。 gSt`%
2007年以前国产设备投资的40%可以抵免所得税。如果当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不足抵免时,未予抵免的投资额,可用以后年度新增的企业所得税税额延续抵免,但抵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自2008年1月1日起,停止执行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政策。 {gsdG-
(5)股权投资: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tX%`#hb?s
2、 外资企业新旧政策衔接中的问题 oVOm_N
(1)固定资产折旧最低年限以及预计净残值的不同。 LL*mgTQ
轮船、飞机以外的运输工具由五年变为四年,原规定净残值10%,现在可以根据企业的合理判断来规定。 -#s [F S
(2)开办费的不同。旧法规定是在五年内分期摊销,新法规定从正式生产营业后一次扣除,补充:2007年12月31日以前未摊销的可以在2008年一次性扣除。(包括内资企业) =f1B,%7G+5
(3)国产设备抵免的不同。 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