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管理法 &LYU#$sj
1 .国有资产产权的界定 vH7"tz&RIp
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的原则 ot,<iE#za
国有资产是国家依法取得和认定的,或者国家以各种形式对企业投资和投资收益、国家向行政事业单位拨款形成的资产。产权界定应遵循“谁投资,谁拥有产权”的原则。在界定过程中,既要维护国有资产所有者及经营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又不得侵犯其他财产所有者的合法权益。 GS)l{bS#[O
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的情形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单位发生下列情形的,应当进行产权界定: Y{2\==~
(1)与外方合资、合作的; xT=|Uc0
(2)实行股份制改造和与其他企业联营的; Fdvex$r&
(3)发生兼并、拍卖等产权变动的; 5$zC,g*#
(4)国家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创办企业和其他经济实体的; B23R9.FK
(5)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认为需要界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