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 N6*FlG-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财政部第25号令)以及《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办法》(会协[2008]9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市开展2009年度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以下简称“年检”)的有关规定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aU|BdATI
一、年检对象 /(%!txSNEt
凡2008年12月31日前经批准注册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均应接受年检。 ?ihRt+eR~
二、年检内容 d^5x@E_Td
1、注册会计师是否专职在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工作; m,rkKhXP
2、注册会计师2008年度开展业务情况; Dh68=F0
3、注册会计师2008年度有无受过刑事处罚;有无在工作中因犯严重错误而受到行政处罚及撤职以上的处分; CX]L'
4、注册会计师2008年度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情况; e=[@HVr
5、注册会计师2008年度个人会费缴纳情况;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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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应该进行年检的其他内容。 OgzKX>N`A
三、年检条件 be(hY{y`
(一)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册会计师,年检不予通过: 12tAx3p
1、依法被撤销注册,或者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的; B @8lD\
2、未在会计师事务所专职执业的; wOEc~WOd
3、自行停止执行注册会计师业务满一年的; =9:gW5F69
4、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7T(&DOGZ
5、受刑事处罚的; S>s+ nqcP
6、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的; 2~y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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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其他不适合担任中国注册会计师的情形。 fY|[YPGO^
(二)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册会计师,暂缓通过年检: ^h2!u'IQ
1、受到行政处罚,尚未期满的; wZ_"@j<
2、在2008年业务质量检查中被查出有执业质量问题,尚在处理中的; LMLrH.
3、2007至2008二年累计未完成80学时继续教育培训,或于2008年上半年批准注册,当年未完成30学时继续教育培训,且无正当理由的; UC.kI&A
4、所在事务所不符合法定建所条件的; +$#h6V
5、所在事务所未按规定足额缴纳团体会费的; vPrlRG6
6、未按规定足额缴纳个人会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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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事务所应报送的年检材料 n.G.fbO
1、事务所开展年检工作情况的报告; qCF&o7*oN
2、《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表》; 8zh o\'
3、《股东(合伙人)基本情况表》; ~1nKL0C6u
4、《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基本情况表》; PE?ICou
5、《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基本情况汇总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