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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套普通住房公积金贷款细则出台 每户最高贷款限额80万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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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0楼 发表于: 2009-01-15
 去年12月27日公布的上海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八条意见中,放宽了第二套普通住房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限额。1月5日从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相关细则已经确定,经认定的每户家庭最高贷款限额可达80万元。  Q x.j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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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在《关于审议提高本市改善型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议案》中,明确了对于两条意见的具体操作办法。  vahf]2j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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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对于已贷款购买一套住房的市民,在原有贷款还清后,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贷款购买第二套普通住房时,若符合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条件的,经认定,可按首次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  Ar~{=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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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体执行办法为:申请纯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的,由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上海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认定,如果借款人用于申请贷款的房屋为改善型的普通住房,且通过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房屋登记信息系统核查,借款人家庭住房套数不超过1套,每户家庭(以2人以上,含2人计算)基本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限额为60万元;若有补充住房公积金的,每户家庭最高贷款限额为80万元。  KZ\dB;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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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对于购买第二套普通住房的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情况下,每户家庭基本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限额从20万元提高到40万元;若有补充住房公积金的,每户家庭最高贷款限额为60万元。对只有一个人参与贷款的家庭,仍执行现行的贷款政策,基本公积金可贷款额度不超过20万元,若有补充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限额不超过30万元。  $~hd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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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悉,这两条措施的执行期限,从今年元旦起至今年12月31日止。其他已有明确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和条件不变,继续执行。 N l|^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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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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