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法律的一般理论 y]z^e\qc)
第二节 法律行为制度 #+X|,0p
一、法律行为理论 ^4D7sS;~3
(一)法律行为的概念与特征 }M9R5!=q
法律行为是指以意思表示为要素,以设立、变更或终止权利和义务关系为目的合法行为。法律行为的特征:(1)以意思表示为要素;(2)以设立、变更或终止权利和义务关系为目的;(3)是一种合法行为。只有在合法的情况下,才会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效果。 !`S`%\"
解释:民事行为实际上是民事法律行为的上位概念。民事行为包含民事法律行为,同时可以指代无效民事行为、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而民事法律行为指的是合法的民事行为。 Km)5;BQxg
(二)意思表示 $M `%A
1、意思表示是指行为人将进行某一行为的内心意愿,以一定的方式表示在外部的行为。意思表示行为原则上应当明示。特殊情况下可以默示。如果是默示的表示行为,必须是法律规定,或当事人之间有约定,才能产生相应的法律效果。 mQVc ZV
2、意思表示的生效时间 fa~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