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样品的财税处理 >)%#V<{<
(一)增值税方面 0}-#b7eR
1.公司的产品在做为样品使用时,应将该产品的成本按其属性转入相应的科目,借记“营业费用/管理费用”科目,贷记“产成品”等科目。 U(A4v0T
2.公司将产品用于上述用途应交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等,按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税金额,根据其属性记入相应的科目,借记“营业费用/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等科目。 q}Rlo/R
3.合并入帐如下: ZKsQ2"8{M
借:营业费用/管理费用 CveWl$T12
贷:产成品(成本价) M7U:g}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以售价计算的增值税) b3^R,6]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