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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整理]2011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备考精炼(6)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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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0楼 发表于: 2011-06-01
— 本帖被 阿文哥 从 注册会计师考试试题 移动到本区(2012-07-02) —
Jg{K!P|i  
1.甲、乙公司分别取得在同一街区相邻的两块建设用地,并各盖了10层办公楼,乙临街,甲在其后,甲的后院有一个小出口。但甲为了车队出入更方便,遂与相邻的乙约定:乙不在自己两侧宽5米、长150米的土地上建造房屋,专留给甲的车队通行,期限20年,作为补偿,甲一次性支付给乙100万元。双方签订合同并办理了地役权登记。两年后,甲的下列做法中,符合《物权法》规定的是()。   @2d9 7.X  
A.甲将办公楼转让给丙,保留在乙地通行的权利   rUyGTe(@h  
B.甲单独将在乙地通行的权利转让给丙   matm>3n  
C.甲将办公楼转让给丙,将在乙地通行的权利转让给丁   $FX$nY  
D.甲将办公楼和在乙地通行的权利一并转让给丙   c(FGW7L<  
2.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为满足甲公司开发住宅小区观景的需要,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100万元,乙公司在20年内不在自己厂区建造6米以上的建筑。甲公司将全部房屋售出后不久,乙公司在自己的厂区建造了一栋8米高的厂房。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Lx2T  
A.小区业主有权请求乙公司拆除超过6米的建筑   0pW;H|h  
B.甲公司有权请求乙公司拆除超过6米的建筑   O7LJ-M  
C.甲公司和小区业主均有权请求乙公司拆除超过6米的建筑   C"0 VOb  
D.甲公司和小区业主均无权请求乙公司拆除超过6米的建筑   n_LK8  
3.李某从自己承包的土地上出入不便,遂与张某书面约定在张某承包的土地上开辟一条道路供李某通行,李某支付给张某2万元,但没有进行登记。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qTwl\dcncC  
A.该约定属于有关相邻关系的约定   s"w^E\ >6  
B.该约定属于地役权合同   ;V ?(j 3b[  
C.如果李某将其土地承包经营权转移给他人,受让人有权在张某承包的土地上通行,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cly99t  
D.如果张某将其土地承包经营权转移给他人,则善意的受让人有权拒绝李某在自己的土地上通行   On!+7 is'  
4.甲向乙借款50万元,约定以甲的A幢房屋抵押给乙,双方为此签订了抵押合同,但在抵押登记时,登记为以甲的B幢房屋抵押给乙。后甲未能按约还款,乙欲行使抵押权。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乙行使抵押权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WnZ^R/n  
A.乙只能对甲的A幢房屋行使抵押权   _K'Y`w']  
B.乙只能对甲的B幢房屋行使抵押权   Oj_F1. r  
C.乙可选择划甲的A幢房屋或者B幢房屋行使抵押权   #*"V'dj;e  
D.乙不能行使抵押权,因为登记机关记载的抵押物与抵押合同约定的抵押物不一致,抵押无效   cq gCcO ,  
5.北京市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约定甲公司以其所有的A大厦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为抵押物,贷款5000万元。双方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后,乙银行发放了贷款。甲公司后又在A大厦项目所在地块上增建了一幢商务配楼,尚未竣工。甲公司因另案被法院判决支付巨额债务,无法偿还乙银行的贷款。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正确的是()。   mJ5%+.V  
A.商务配楼使用了乙银行拥有抵押权的土地,当然成为抵押物的一部分   BI*0JK Qu  
B.商务配楼是在建工程,不得抵押、拍卖、转让   B ^zg#x#8  
C.乙银行请求法院拍卖抵押物时,可以请求法院只拍卖A大厦和整个项目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而不拍卖商务配楼的房屋所有权   .'38^  
D.乙银行可以请求法院将A大厦和商务配楼以及整个项目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同拍卖,但无权就商务配楼拍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hgE :2@  
1.【答案】D   \pTC[Ry1  
【解析】地役权不得与需役地相分离单独转让,不得单独设定抵押。   T3"'` Sd9;  
2.【答案】A   }2m>S6""A  
【解析】(1)需役地以及需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部分转让时,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受让人同时享有地役权。在本题中,小区业主通过受让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对小区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形成了所有关系,依法享有地役权,因此有权向乙提出请求;(2)甲公司在转让全部小区房屋后,对需役地已不具有任何权利,丧失了地役权人的资格,因此,甲公司无权向乙提出请求。   i!3*)-a\~`  
3.【答案】A   >t'A1`W  
【解析】(1)选项AB:地役权的设立是为了使不动产权利人的权利得到更好的行使,是一个比较高的标准;而相邻关系则是为了达到使用的最低标准;(2)选项c:需役地以及需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部分转让时,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受让人同时享有地役权;(3)选项D:供役地以及供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部分转让时,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地役权对受让人具有约束力,但是,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t7 MD(  
4.【答案】B   ; qbK[ 3.  
【解析】抵押登记记载的内容与抵押合同约定的内容不一致的,以登记记载的内容为准。   D0kz;X  
5.【答案】D   8 *{jxN'M  
【解析】以城市房地产设定抵押的,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不属于抵押物。抵押权实现时,可以依法将该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与抵押物一同变价,但对新增房屋的变价所得,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   7 H:y=?X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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