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增公司资本。用任意公积金转增资本的,法律没有限制;但用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转增后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hJi3xM
【第五章】 kI;^V
▲产品出口额占其销售总额70%以上的限制类外商投资项目,经批准可以视为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 g%[Ruugu
▲中外合资企业必须取得中国的法人资格,组织形式100%是有限责任公司,不能低于注册资本的25%。 ]ogy`O >
▲合作经营企业,如果取得了法人资格,组织形式是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投资者的出资比例大于等于25% !c`1~a!
▲如果没取得法人资格,双方的关系是合伙关系,外方的出资比例不能低于18%(0-25%) p_(hM&>C
▲对外国投资者的出资比例低于25%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约定外,均应按照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登记程序进行审批和登记。通过审批的,颁发加注“外资比例低于25%”字样的批准证书;取得登记的,颁发在“企业类型”后加注“外资比例低于25%”字样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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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资者应当就所涉情形向国家对外经济贸易管理部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告:①.并购一方当事人当年在中国市场营业额超过15亿元人民币;②.一年内并购国内关联行业的企业累计超过10个;③.并购一方当事人在中国的市场占有率已经达到20%;④.并购导致并购一方当事人在中国的市场占有率达到25%。 Zj<T#4?8
▲外资企业储备基金的提取比例不得低于税后利润的10%,当累计提取金额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P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