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法 一、知识产权的特征 X61]N^y
(1)无形性;(2)法定性;(3)专有性;(4)地域性;(5)时间性。 a}+|2k_
二、著作权法 Q'&oSPXSDd
著作权法是指作者及其他著作权人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享有的权利。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 INE8@}e
1.著作权因作品的创作完成而自动产生,一般不必履行任何形式的登记或注册手续,也不论其是否发表。 `TOm.YZG
2.著作权中作者享有的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性等人身权利,永远归作者享有,不能转让,也不受著作权保护期限的限制。 9#iu#?*B
3.著作权的主体包括作者及其他依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NI\jGR.
4.著作权的归属由作者享有。合作作品的著作权由合作者共同享有。影视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片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 Uo<d]4p
$
5.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其单位有权在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后两年内未经单位批准,不得许可。 &hEtVkK
但下列由法人或其他给织享有,作都只有署名权。主要是利用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他创作,并由法人或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等职务作品或法律合同规定……委托作品著作权由合同约定。未约定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G0|j3y9$
美术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不视为作品所有权的转移,但美术作品原件的展览权由原件所有人享有。 :03w k)
6.著作权的客体主要有:文字作品、口述作品、艺术作品、美术和建筑作品、摄影作品、图形和模型作品、计算机软件等。 Uoh!1_oV
7.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 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不受著作权法保护。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是:(1)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2)时事新闻;(3)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X,g;f
8、著作权的内容 著作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著作财产权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许可他人使用并获得报酬的权利、转让权及其他。 [ K;3Qf)
9.著作权的保护期限 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B_anO{3$4
·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是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uF}GP_)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不受保护。 Z~ VOO7|m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不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 xg k~y,F
10.著作权的限制 f3]Z22Yq
合理使用(1)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他人已发表的作品(2)介绍评论已发表的作品(3)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广电再更或引用已发表(4)报纸广 电刊登或播放其他媒体已发表的政经等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的除外(5)媒体刊登或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的除外(6)为学校课堂教学或科研,翻译或少量复制已发表的(7)国家机关在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 内使用已发表(8)图书馆等为陈列或保存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9)免费表演已发表的作品,未向公众收取和表演者支付报酬。(10)将汉文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或盲文(11)室外公共的艺术作口进行绘画,录像等。 |[;9$Vn
法定许可使用。应支付报酬(1)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声明不许(2)其他报刊可以转载已发表的作品(3)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合法录为录音制品的章乐作口制作录音制品(4)广 电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5)广 电播放他人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注意电影及类似应取得许可。 dQQh$*IL?{
11邻接权 /Zap'S/
邻接权是作品的传播者所享有的权利。邻接权的内容及其保护期限如下:都 是指该年12月31日。 <V#9a83JP
图书、报刊出版者对其出版的图书的版式设计享有的专有使用权-10年;(2)表演者的权利-发生后50年(身份和形象权利的保护期限不限制);(3)录音录像制作者的权利-完成后50年;(4)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播放后50年。 Dx/BxqG6}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