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效: Mo~zq.
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撤销权的行使时效:自行为成立起1年。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的债权人对债务人实施的危及债权人利益的行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的1年有效,并且自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的,撤销权消灭。 `!A<XiAOmM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1年行使。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6个月行使。 6z keWR
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6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起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 E6Uiw]3
普通诉讼时效: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起2年; m#.N
特别诉讼时效: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起1年,包括下列4项: A4>j4\A[M
1、 身体受到伤害; g#/"3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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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 p.|NZXk%%a
3、 延付或者拒付租金; iVe"iH
4、 寄存财务被丢失或者损毁; 6(0ME$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诉讼时效为4年; y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