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全民所有制企业的组织机构(厂长、职工代表大会,2个机构性质、职权要掌握。每年考1分) ?\_\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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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民所有制企业厂长的地位和职权 6I5,P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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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厂长(经理)是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系统的中心。 ?zFeP6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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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厂长(经理)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fMGL1V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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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根据《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的规定,厂长领导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其职权包括六项:(与副厂级有关的、职工待遇有关的不能决定) :[hZ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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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依照法律和国务院规定,决定或者报请审查批准企业的各项计划。 NI^=cN,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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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决定企业行政机构的设置。 Wc6Jgp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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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提请政府主管部门任免或者聘任、解聘副厂长级行政领导干部。 P1g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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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任免或者聘任、解聘企业中层行政领导干部。 i .O670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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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提出工资调整方案、奖金分配方案和重要的规章制度,提请职工代表大会审查同意。提出福利基金使用议案和其他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的建议,提请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决定。 ?p&C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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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依法奖惩职工;提请政府主管部门奖惩副厂级行政领导干部。 tWT,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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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长必须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工会和其他群众组织的工作。 D9hV`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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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长必须执行职工代表大会依法作出的决定。 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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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全民所有制企业职工和职工代表大会 E.ug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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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所有制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职工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力机构。 o7_*#5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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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职工待遇有关的,由职工代表大会决定。其他的大会只能提议或审议。 D'Fj"&L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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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审查同意或否决工资调整方案、奖金分配方案、劳保措施、奖惩办法、其他重要规章制度。 5ov F$q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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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审议决定福利基金使用方案,职工住宅分配方案和其他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 s *8)|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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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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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组织机构。3个机构 jV}tjw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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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作程序。职工代表大会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每次会议必须有2/3以上的职工代表出席。遇有重大事项,经厂长、企业工会或1/3以上职工代表的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职工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职工代表过半数通过。(注意不是到会代表过半数,是全体职工代表) &1!T@^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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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全民所有制企业和政府的关系 <6!;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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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企业行使所有权管理职能(8个方面看看,其他了解性地看) @k|V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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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全民所有制企业的监督机构(了解,国企管理体制已经发生变化) 6h?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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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这类监督机构主要有三种:一是稽察特派员,二是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三是国有金融机构监事会。 4~s{zo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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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稽察特派员 r bfI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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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稽察特派员的性质和职责――重点大型企业。 UPE9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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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察特派员以财务监督为核心,对企业财务进行监督,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员的经营业绩进行评价,不参与、不干预被稽察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由国务院任免,助理由人事部任免。任期都是三年,可连任,但对同一企业不得连任。稽察特派员负责5个企业,一年两次。 gpvz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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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察特派员履行下列职责:(了解地看,与后面监事会职责一样) .kl.aw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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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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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重点大型监事会由国务院派出,对国务院负责,代表国家对j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状况实施监督。k监事会以财务监督为核心,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对企业的财务活动及企业负责人的经营管理行为进行监督,以确保国有资产及其权益不受侵犯。监事会的职责及工作方式与稽察特派员的职责及工作方式基本相同。 ]"wl*$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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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由主席一人、监事若干人组成,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三人。监事会主席由国务院任命,其职责主要有四项(看)。监事分为专职监事和兼职监事,专职监事从有关部门选作,兼职监事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单位派出的代表和企业职工代表担任。 B$\,l.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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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与公司制度中监事会不同。 PLV-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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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性质不同。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是政府派入企业的,而公司制是公司中内部监督机构。 +46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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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职权不同:国有重点大型企业职责:监督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监督财务活动;评价企业主要负责人业绩。公司监事会职责:监督财务,监督董事及经理行为,提议招开临时股东会等。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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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人员组成不同。国有专职的是从有关政府机构派入的,兼职的也有职工代表。公司制的监事会是由出资人、还有适当比例的职工代表。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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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法律责任 ]di^H>,x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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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企业领导干部的法律责任 -W\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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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职工打击报复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严重的,2-7年有期徒刑。对会计、统计人员打击报复,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fTi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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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工作过失,造成较大损失的,行政处分 e,X{.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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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玩忽职守,造成重大损失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3-7年有期徒刑。 g'p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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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政府有关部门领导干部的法律责任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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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工作过失,造成较大损失的,行政处分 d1{%z\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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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玩忽职守,造成重大损失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3-7年有期徒刑 -*nd5(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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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其他妨害企业管理秩序行为人的法律责任 |PaVb4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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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行为人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且不够刑事处罚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 &Uext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