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股权投资的税务处理(理解概念,掌握处理,能理解到什么程度就理解到什么程度) l@ H
1、股权投资所得的税务处理 KJ=6 n%6
①、投资方企业适用所得税税率高于被投资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除国家规定的定期减税、免税优惠以外(此项视同已按被投企业适用税率交过了,另外的地域性税率差,要补税),其取得的投资所得应按规定还原为税前收益后,并入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依法补缴企业所得税(eg.地区税率差,要补税)。 X;B\Kj`n
②、非货币性分配,也是分配利润,都算是应纳税所得。被投资企业向投资方分配非货币性资产,应视为以公允价值销售有关非货币性资产和分配利润两项经济业务,并按规定计算财产转让所得或损失。(eg.成本8000,售价10000,差额2000交所得税。) LuSLkLN
③、被投资企业会计账务上实际做利润分配处理(包括以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时,投资方企业应确认投资所得的实现。(即,投资方此项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被投资方做账时) UXugRk%d
2、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和损失的税务处理(区别于上项“股息”) {QZUD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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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转让所得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缴税。如收益超过投资成本,视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权转让所得,应并入企业应纳税所得,缴税。 *:t|qgJI#+
②、被投资企业发生经营亏损,由被投资企业结转弥补;投资方不得调整减低投资成本,也不得确认投资损失。(计算题) *-q"3D`
③、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而发生的股权投资损失,可以在税前扣除,但每一纳税年度扣除的股权投资损失,不得超过当年实现的股权投资收益和投资转让所得,超过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i;jw\ed
Eg.投资成本20万,收回15万,损失的5万(20-15)可在税前扣除;在另一企业投资收益15万,可以只针对10万(15-5)交税。 Q6AC(n@:FV
3、以部分非货币性资产投资的税务处理 #PanfYR
应在投资交易发生时,将其分解为两项经济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并按规定计算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①、按公允价值销售有关非货币性资产;②、投资。 ,TPISs
上述转让所得巨大一次交纳有困难的,经批准可在5年内平均摊转 `m>*d!h=
4、整体资产转让的税务处理 7_Z#m (
整体资产转让的接受方支付的交换额中,除接受企业股权以外的现金、有价证券、其他资产——非股权支付额,不高于所支付股权的票面价值20%的,经税务机关确认,转让企业可暂不计算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只记住20%即可,单选题) NufLzg{
5、企业整体资产置换的税务处理 #qI= Z0Y
整体资产置换交易中,作为资产置换交易补价(差额)的货币性资产占换入总资产公允价值不高于25%的,经税务机关确认,置换双方均不确认资产转让的所得或损失。(只记住25%即可,单选题) Y/ee~^YxK'
企业合并分立,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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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应纳税额的计算 ]2'na?q9
1、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r77PQQDT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书上例题要看会,理解) 7L@K _ZJ
2、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适用范围(221页看看,理解,掌握为选择题) ;A'Z4=*~
3、核定征收的办法 @,u/w4
①、定额征收的,什么都不用算。 &)vC;$vD`
②、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办法的,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3: q?&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Eu-RNrYh#
A、成本、费用不能准确核算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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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 H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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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只有成本费用资料时: [y)`k@
应纳税所得额=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 t{FlB!jv
十四、税收优惠,都要看。特别强调: dd%h67J2<
1、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不一定是生产性企业),可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15%是适用税率,不是优惠税率);新办的高新技术企业,自投产年度起免征所得税2年(是对月的2年)。 ~aOuG5XK
2、支持和鼓励第三产业,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减免的情况: 7.@TK&
①、在农村,为农业生产提供技术、劳务服务的收入,暂免 80&.JP.
②、科研机构和高校的技术性服务收入,暂免 $m+sNEAa
③、新办的咨询、信息、技术服务业的企业,自开业之日起免2年所得税。注意:信息业即包括信息的收集传播业,也包括电子信息(计算机)相关的业务。 (85Fv&a
④、新办的独立核算的交通运输、邮电通讯业,自开业之日起第1年免第2年减半。 Q7C;1aO
⑤、新办的公用事业、商业、物资业外贸业……,经批准,减或免1年。 [],1lRYI9_
⑥、新办的三产经营多业的,按主业来确定减免政策。 0=q;@OIf
3、利用“三废”为主原料进行生产的,免或减5年。 q7Dw_<
4、老区、少数、边远、贫困地区新办的企业,经批准减或免3年。 ,FMx5$
5、企业事业单位的技术转让,年净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免;超过30万元部分,征。 ~L_hZso4
6、遇有严重自然灾害的,经批准,减或免1年 \,&co
******凡是要批准的,不出计算题。 \nB8WSvk2W
7、新办的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当年安置的城镇待业人员超过总从业人数的60%,经批准,免3年。免税期满后,新安置待业人员占原从业人数30%以上的,经批准,减半2年。(免3减2) @qjfZH@
8、学校校办工厂,免征;各类培训班所得,免征。范围包括教委批准的大中小学和军校,但不包括电大、夜大、业大等各类成人学校,企业的职工学校和私立学校。 T4 N~(Fi)
条件:学校自办、学校管理、收入归学校。不在范围之内的, iNWo"=J
9、民政部门、街道举办的、非中途转办的社会福利生产单位,安置 “四残”≥35%的,免。10~35%的,减半。 UybW26C;aU
10.乡镇企业可按应缴税款减征10%,用于补助社会性开支的费用。乡镇企业不包括乡镇企业与其他企业、事业单位兴办的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 3g~^[&|i
11、12、13、了解,看看就行了(标准:细细出声读上3遍,以后就不用再管了) T<@ cd|`
14、在境外遇严重自然灾害的,经使馆证明、税务批准,减或免1年。 kbfC|5S
******来源于境外的所得,只有这一项减免措施。 xIGfM>uq
15、对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一部分收入项目免税,具体看228-229页,看看就行。 Ra/Ukv_ v
16、境外减免税的两种情况:(一般不承认外国政府的税收优惠。) g'u?Rn7*J
①、在与中国缔结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的国家,视同已交进行抵免 Kryo}
②、对外援助性项目,世界性经济组织援建项目等获得当地政府的减免税,视同已交进行抵免 _s$_Sa ;
17、高校后勤实体:免征,但必须分别核算。 P<2+L|X?}
18、新设科研机构:指1999年10月1日后转制的中央直属和省级科研机构。从99年10月1日起至2003年底止,免税。 @81Vc<dJ
******同时交叉享受多项减免税政策的,只能选其中一项最优惠的实行,不能累加执行。 !!V#v9{
以下19、20项为2003新增内容。 e9Pk"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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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002.01.01起,福彩机构发售福彩的收入,包括返奖金、发行费、公益金,暂免 >,gvb5
20、西部大开发所得税优惠 U{$1[,f
①、范围:云、贵、川、渝、陕、甘、青、和五个自治区、3个自治州。(结合地图来理解)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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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设在区内国家鼓励类产业的内资企业,2001-2010期间,适用15%。 ?@t d
限定条件:主业必须是《目录》所列项目,且主营业务收入≥总收入的70% 0lsXCr_X
③、经省级政府批准,自治地方可定期减免税,但免税金额涉及中央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要报国税总局。 c8M2 ^{O,`
④、西部区内新办的交通、电力、水利、邮政、广播电视企业,……≥总收入的70%的,自开始经营之日起,免2减3.(适用15%,减半就是7.5%) ^o@,3__7Q
⑤、需要合并纳税的,西部企业与其它地区企业分别汇总申报、分别适用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