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的凭证征收的一种税。性质属行为税,使用范围很广、税率低、纳税人自行完税等。 hh\\ap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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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纳税义务人(熟悉) IyTL|W6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使用、领受税法所列举凭证应履行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 wps`2`z
单位和个人”,包括一切内、外资企业,各类行政(机关、部队)和事业单位,中、外籍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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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税的纳税人按征税对象又分为五类: 88 fH!6b
1、立合同人:是指合同的当事人,不包括保人、证人、鉴定人。如果一份合同由两方或两方以上的当事人共同签订,那么签订合同的各方都是纳税人。 j3j<01rq
2、立据人:是指书立产权转移书据的单位和个人。如果书据由两方或两方以上的当事人共同书立的,则各方都是纳税人。 &\(p<TF
3、立账簿人:是指开立并使用营业账簿的单位和个人。内部帐本不缴纳。 lq2Ah=FuN
4、领受人:是指领取并持有权利许可证照的单位和个人,如领取营业执照的人。 T;6 VI|\
5、使用人:在国外书立、领受,但在国内使用的应税凭证,其纳税人是使用人。 ~*-(_<FH
6、各类电子应税凭证的签订人。(06年新加) r>fx55dw
注意:应税凭证,凡由两方或两方以上当事人共同书立的,其当事人各方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各就其所持凭证的计税金额发行纳税义务。 oK;.|j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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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税目、税率(熟悉) <~9z.v7
一、税目 tb;!2$
印花税的应税凭证有五大类共十三个税目。 5GD6%{\O
第一类: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具体税目有10个:1、购销合同;2、加工承揽合同;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5、财产租赁合同;6、货物运输合同;7、仓储保管合同;8、借款合同;9、财产保险合同;10、技术合同。 q,k/@@Qd9
其余三类,税目均为一个。 J}?F4
第二类:(税目11)产权转移书据; 第三类:(税目12)营业账簿;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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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类:(税目13)权利许可证照;第五类: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无具体税目)。 fmH"&>Loc
注意一些特殊规定:1、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与借款人( 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合同,以及只填开借据并作为合同使用、取得银行借款的借据。融资租赁合同也属于借款合同。 }UwDHq=
2、一般的法律、会计、审计等方面的咨询不属于技术咨询,其所立合同不贴印花.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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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税率(掌握) .PyPU]w
印花税的税率有两种形式: $$E!u}
①比例税率:比例税率适用于记载有金额的应税凭证,13个税目中大部分采用比例税率; l7G&[\~
②定额税率:定额税率也称固定税额,适用于无法记载金额或者虽载有金额,但作为计税依据明显不合理的凭证。13个税目中只有权利许可证照、营业账簿中的其他账簿。采用这种定额税率,每件应税凭证缴纳固定数额(5元)的税款。 \B _g=K
第三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掌握) _YVp$aKDR
一、计税依据的一般规定 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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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购销合同:计税金额为购销全额,即不作任何扣减的购销金额,特别是调剂合同和易货合同,应包括调剂、易货的全额,也就是各自提供货物额之和。购销合同的税率为0.3‰,计税公式为:应纳税额=购销金额×0.3‰ }S{#DgZ@X
此应纳税额由当事人各方分别缴纳,而不能在当事人之间平均分摊。举例如下: YJZViic
例: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购销合同,由A公司向B公司提供价值300000元的钢材,B公司向A公司提供价值400000元的水泥,货物价差由A公司付款补足。已知购销合同的印花税税率为0.3‰ ,A、B两公司分别应缴纳印花税为多少? Q v/}WnBk
解:A公司应缴纳印花税为:(300000+400000)´ 0.3‰ =210(元) C3|(XChqC
B公司应缴纳印花税为:(400000+300000)´ 0.3‰ =210(元) _tE`W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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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工承揽合同:计税金额为加工或承揽收入的金额。 V:?exJg9
合同中如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金额的,凡在合同中分别记载原材料金额和加工费金额的,应分别“加工承揽”和“购销”合同计税,合计数为应贴印花;若合同未分别记载,则应就全部金额按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从高)。 #DMt<1#:
对于由委托方提供主要材料或原料,受托方只提供辅助材料的加工合同,无论加工费和辅助材料金额是否分别记载,均以辅助材料与加工费的合计数,依照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对委托方提供的主要材料或原料金额不计税贴花。加工承揽合同的适用税率为0.5‰,计税公式为: 2/.Euf
应纳税额=加工承揽收入×0.5‰ M7R.?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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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计税金额为承包金额,不得剔除任何费用;适用税率为0.3‰,计税公式为: 应纳税额=承包总金额×0.3‰ %%[ "&
应注意的是,施工单位若将自己承包的建设项目再分包或转包给其他施工单位,其所签订的分包或转包合同,也必须缴纳印花税,按所载金额另行贴花。 `TvpKS5.Y
例题:某建筑公司与甲企业签订一份建筑承包合同,合同金额6000万元(含相关费用50万元)。施工期间,该建筑公司又将其中价值800万元的安装工程转包给乙企业,并签订转包合同。该建筑公司此项业务应缴纳印花税( ) s{v!jZ
A.1.785万元 B.1.8万元 C.2.025万元 D.2.04万元 c]]OV7;)>
【答案解析】该建筑公司此项业务应缴纳印花税=6800×0.3‰=2.04(万元)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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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货物运输合同:计税依据为取得的运翰费金额( 即运费收入),不包括所运货物的金额、装卸费和保险费等。 #QdBI{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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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仓储保管合同:计税依据为收取的仓储保管费用。(不包括仓储物的价值) 3D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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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借款合同:它是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之间所签订的合同,其计税金额为借款金额,适用税率为0.5‰,计税公式为: , VT&
应纳税额=借款金额(本金)×0.5‰ !Yx9=>R
A\凡是一项信贷业务既签订借款合同,又一次或分次填开借据的,只以借款合同所载金额为计税依据计税贴花;凡是只填开借据并作为合同使用的,应以借据所载金额为计税依据计税贴花。 HIUB:
B\借贷双方签订的流动资金周转性借款合同,一般按年( 期)签订,规定最高限额,借款人在规定的期限和最高限额内随借随还。为避免加重借贷双方的负担,对这类合同只以其规定的最高额为计税依据,在签订时贴花一次,在限额内随借随还不签订新合同的,不再另贴印花。 W0GDn
C\对借款方以财产作抵押,从贷款方取得一定数量抵押贷款的合同,应按借款合同贴花;在借款方因无力偿还借款而将抵押财产转移给贷款方时,应再就双方书立的产权书据,按产权转移书据的有关规定计税贴花。 VfS&V*un
D\对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的融资租赁业务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应按合同所载租金总额,暂按借款合同计税。 b,]QfC
E\在贷款业务中,如果贷方系由若干银行组成的银团,银团各方均承担一定的贷款数额。借款合同由借款方与银团各方共同书立,各执一份合同正本。对这类合同借款方与贷款银团各方应分别在所执的合同正本上,按各自的借款金额计税贴花。 <=;#I_E#E
F\在基本建设贷款中,如果按年度用款计划分年签订借款合同,在最后一年按总概算签订借款总合同,且总合同的借款金额包括各个分合同的借款金额的,对这类基建借款合同,应按分合同分别贴花,最后签订的总合同,只就借款总额扣除分合同借款金额后的余额计税贴花。 QK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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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某汽车修配厂与机械进出口公司签订购买价值为2000万元的测试设备合同,为购买此设备与工商银行签订借款2000万元的借款合同。后因故购销合同作废,改签融资租赁合同,租赁费1000万元。根据上述情况,该厂一共应缴纳印花税为多少? pWY $aI
解:该厂应缴纳印花税计算如下: E<u6 js,
①购销合同为:2000´ 0.3‰=0.6 (万元) Opc, {,z6
②借款合同为:2000 ´ 0.05‰=0.1(万元) ,tt]C~\u
③融资租赁合同为:1000 ´ 0.05‰=0.05(万元) zS]8ma
④一共应缴纳印花税=0.6+0.1+0.05=0.75(万元) 9VyY[&
7、技术合同:对技术开发合同,只就合同所载的报酬金额计税,研究开发经费不作为计税依据。 _tJp@\rOz=
8、营业账簿:税目中记载资金的账薄的计税依据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其他账薄的计税依据为应税凭证件数。 #l kv&.)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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