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章共包括七个方面的内容,即税收征收管理法(简称征管法)概述、税务管理、税款征收、税务检查、法律责任、纳税评估管理办法、纳税担保试行办法等。 gwWN%Z"
一、征管法概述,主要关注: iV eC=^1
1、征管法的立法目的:“加强税收征收管理”,是征管法立法的首要目的;“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是对依法治国、依法治税思想的深刻理解和运用,为《征管法》其他条款的修订指明了方向;“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表明了税收征收管理的历史使命和前进方向。 x*Y@Q?`>5W
2、《征管法》的适用范围,仅限于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不包括海关、财政等部门,也不包括农税机关征收的耕地占用税、契税、和海关代征(征收)的增值税、消费税、关税以及税务样代征的费(如教育费附加)。 7K5P8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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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税务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直接责任人有以下关系时,应当回避:(1)夫妻关系;(2)直系血亲关系;(3)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4)近姻亲关系;(5)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其他利益关系。 3fh8$A
二、税务管理,主要包括(一)税务登记管理、(二)帐簿、凭证管理、(三)纳税申报管理三个方面的内容,主要关注: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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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税务登记管理,主要关注以下: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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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须办理税务登记的为:临时取得应税收入或发生应税行为的;只纳税个人所得税、车船税的,但负有个人所得税代缴义务的,须办理扣缴税款登记。 I:d[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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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设立登记的时间均为30天,(1)即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发税务登记;(2)自发生纳税义务、扣缴义务之日起30日内,发税务登记;(3)跨地区的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注意,没有跨地区的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不需办理税务登记。),发注册登记;(4)有独立的生产经营权,在财务上独立核算的,自承包、承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发临时登记;(5)在同一地连续12个月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自期满之日起30日内,发临时税务登记;(6)境外企业在境内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应税劳务的,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发放临时登记。(这里还要注意的是,发放的税务登记类型,最容易出判断题目了。) QJ7L7S
3、对没有纳税义务又不需要领用收费(经营)票据的社会团体,可以只登记不发征。 G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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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税务登记发生变更的,如果是应在工商行政机关或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在工商行政机关或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后30天内到税务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如果不需要到商行政机关或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K|h+fgG6*
5、税务登记注销的,分为四种情形而不同: a@0BBihz
(1)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在向工商行政机关办理注销前,向税务机关申请注销税务登记。 aM$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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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按照规定不需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告终止之日起15天内,,向税务机关申请注销税务登记。 4`8<
(3)被工商行政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申请注销税务登记。 >z.<u|r2
(4)对于因住所、经营场所变动涉及主管税务机关改变的,在住所、经营场所变动前,向原税务机关申请注销税务登记,并在30日内迁达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 Jyqc2IH
6、申请停、复业登记的,仅限于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纳税人,申请停业的纳税人,应结清税款并收回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用簿和发票。 |H!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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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外出经营报验登记,仅限于固定业户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时,持所在地税务机关开具的《外管证》,在生产经营前,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报验。记信《外管证》开具的有效期一般为30天,但最长不得超过180天,《外管证》有效期届满后10内,纳税人应持《外管证》在原开具的税务机关申请缴销。 ^J\~XYg{7
8、纳税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在15日内向书面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 mI>,.&eo
9、纳税人被列为非正常户超过3个的,税务机关可宣布其税务登记证件失效。 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