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计制度下,“如果已计提减值的固定资产价值又恢复了,不能转回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当价值恢复时,我知道不能冲减“资产减值损失”,那能冲减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吗?就是“借: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贷:XXXX“,还是说什么都不做?如果不是资产清理,能有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处于借方的例子吗? T
;!: A
RdaAS{>Sk
比如,固定资产今年的账面价值是20万,可回收价值15万,则计提5万的减值准备 Hz~?"ts@;
借:资产减值损失 5 u5zL;C3O
贷: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5 ;\-f7!s
B?n
6o|8
设折旧为0,到明年,账面价值为15万,但可回收价值升到18万。 H2[VZ&Pg
m.!n|_}]
接下来分录怎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