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财产清查 m1xR uj]
第一节 财产清查的意义、种类和一般程序 #Jr4LQ@A9
考点1:财产清查是指通过对货币资金、实物资产和往来款项的盘点或核对,确定其实存数,查明账存数与实存数是否相符的一种专门方法。 ^MG"n7)X
考点2:加强财产清查工作,对于加强企业管理、充分发挥会计的监督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M|{NC`fa
1、 确保会计资料真实可靠; QGE0pWL-a
2、 保护财产物资的安全完整; s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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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促进财产物资的有效使用; qVjMflVoay
4、 确保财经纪律的贯彻执行; o/oLL w
考点3:按财产清查的范围分为全面清查和局部清查。 ~qK/w0=j
全面清查,是指对全部财产进行盘点和核对;各项在途材料,在途商品及在途物资; 全面清查范围广,参加的部门人员多,一般来说,在以下几种情况下,需进行全面清查,年终决算前,为了确保年终决算会计资料真实、正确,需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单位撤销、分立、合并或改变隶属关系,需进行全面清查;中外合资、国内联营,需进行全面清查;开展清产核资,需要进行全面清查;单位主要负责人调离工作,需要进行全面清查。(牢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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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部清查,是指根据需要对一部分财产物资进行的清查,其清查的主要对象是流动性较大的财产,如库存现金、材料、在产品和产品等。局部清查范围小,内容少,涉及的人也少,但专业性较强,一般有,对于库存现金应由出纳员在每日业务终了时点清,做到日清月结;对于银行存款和银行借款,应由出纳员每月同银行核对一次;对于材料、在产品和产成品除年度清查外,应有计划地每月重点抽查,对于贵重的财产物资,应每月清查盘点一次;对于债权债务,应在年度内至少核对一至二次,有问题应及时核对,及时解决。 Eh$1piJG
考点4:按财产清查的时间分为定期清查和不定期清查。 nlaW$b{=
定期清查,是指根据管理制度的规定或预先计划安排的时间对财产所进行的清查。这种清查的对象不定,可以是全面清查也可以是局部清查。其清查的目的在于保证会计核算资料的真实正确,一般是在年末、季末、或月末结账时进行。 QX-n l~
不定期清查,是指根据需要所进行的临时清查。其清查对象是局部清查,如更换出纳员时对库存现金、银行存款所进行的清查;更换仓库保管员时对其所保管的财产所进行的清查等等。其目的在于查明情况,分清责任。 IFhS(3YK[
企业在编制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前,应当全面清查财产、核实债务。各单位应当定期将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相互核对,保证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及款项的实有数额相符。 Fh|{ib
第二节 财产清查的方法 \xQu*M:!
考点5:库存现金的清查。 出纳员必须在场,在清查过程中不能用白条抵库,也就是不能用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借条、收据等抵充库存现金。填制“库存现金盘点报告表”,库存现金盘点报告表也是重要的原始凭证,它既起确定实有数的作用。“库存现金盘点报告表”应由盘点人和出纳员共同签章方能生效。 ,_Kr}RH
考点6:银行存款的清查。银行存款的清查与库存现金的清查方法不同,不是采用实地盘点法,而是采用对账单法。对账单法是将自身的账簿记录与对方开出的对账单进行核对,或根据账簿记录给对方开出对账单,提供给对方进行核对的财产清查方法。这种方法适用于银行存款和往来款项的清查。 Ys&)5j-
考点7:实际工作中,存款单位的银行存款日记账的余额与对账单的余额往往不一致。这种不一致的原因,一是由于存款单位与开户行双方或其中某一方记账有错误;二是存在未达账项。所谓未达账项是指由于存款单位与银行之间对于同一项业务,由于取得凭证的时间不同,导致记账时间不一致,而发生的一方已取得结算凭证而登记入账,但另一方由于尚未取得结算凭证而尚未入账的款项。未达账项的四种情况:1、企业已收,银行未收款2、企业已付、银行未付3、银行已收、企业未收款4、银行已付,企业未付款 bR8`Y(=F9b
考点8:掌握教材第173页例9—1。 Bf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