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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及外国人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制定了《2011年度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及外国人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现予公布。 t XbMP
特此公告。 7uI~Xo?N
附件:2011年度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及外国人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 gq:2`W&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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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 V\2&?#GZ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 3|Vh[iA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