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属各单位、各区县财政局:
SJ0IEPk 为贯彻落实
财政部《关于采集全国
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的通知》(财办会【
2010】18号)的相关要求,以补充完善会计从业人员信息,夯实基本信息数据库,推动
会计人员管理信息化进程。经研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决定启动我市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采集
工作,同时进行《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网上延续有效期注册登记(以下称“注册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dsrKHi 一、注册登记范围
_]aA58,j (一)北京市财政局签发的有效《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F4X0DRC,G (二)中央国家机关、部队、铁道部及外省市已经转入本市的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oj$^87KX 二、具体安排
\A%s" O/ (一)注册登记时间为2011年2月15日开始,此次注册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有效期延续到2018年12月31日。
a@?2T,$ (二)网上注册登记管理系统开通时间为2011年2月15日,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31日。各注册登记地点现场审核开始时间为2011年2月15日。
8n2MZ9p] (三)信息采集及注册登记工作由市财政局统一
领导,各区县财政局具体负责组织工作,各区县指定的注册登记地点详见附表,持证人员可就近选择注册登记地点。
4). i4]%LH 三、注册登记流程说明
(U?*Z/ (一)符合注册登记条件的持证人员须登陆北京会计网(网址:
www.kuaiji.com.cn),进入注册登记管理系统填报注册登记信息,并选择注册登记地点,提交信息后打印《北京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延续有效期注册登记申请表》(以下称“申请表”),持申请表及《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原件到所选择的注册登记地点办理现场审核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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