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财政部《关于推进
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
考试的指导意见》(财会〔2008〕16号)、《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6号)以及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沪财会〔2005〕40号)等相关规定,本市自2011年起,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会计基础》和《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采取上海市财政局统一设置常设考场、考生通过计算机答题的无纸化考试方式进行(以下简称无纸化考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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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e 一、
无纸化考试原则上每月安排一次报名,并采取网络报名、网上付费;本月报名、次月考试;先报先排、满员为止;网上订书、快递送书的办法。
在一个公历年度内,每名考生暂限报考两次,每次可以报一个或两个考试科目。具体报考和开考时间等,以上海财政网(
www.czj.sh.gov.cn)发布的相关信息为准。
_\o +9X! J_P2% b=C 二、报名参加本市无纸化考试的人员,必须符合《上海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免试《会计基础》和《
初级会计
电算化》的考生,还必须符合《上海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第九条的规定。
网上报名付费成功后,考生的各项信息不得更改,也不得退考,缺考者亦不退还报名费和考务费。无纸化考试的各项收费标准,按照本市物价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QS_bQG% {8I93] 三、无纸化考试的内容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考试大纲确定,具体可参考上海市会计从业资格统一考试辅导教材。《会计基础》和《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的考试题型和题量为:单项选择题25题(每题1分)、多项选择题10题(每题2分)、判断题25题(每题1分)和不定项选择题3题(每题含5个小题,每小题2分)。
H`@x5RjS R4V>_\D/ 四
、《会计基础》和《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的考试时间各90分钟。同时报考《会计基础》和《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的,实行两门科目不间断连续考试,即两门科目的最长考试时间为180分钟,但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不超过90分钟。如遇不可抗力而导致考试中断的,将另行安排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免费参加一次补考。 gn(n</
\/O 五、《会计基础》和《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的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其《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合格成绩,在《上海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的免试期内有效。不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在一个公历年度内《会计基础》和《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成绩合格的,其成绩方为有效,有效期两年。
PrN?;Z. uF(-h~ 六、无纸化考试的考场规则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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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 p3^7Hr (一)考生应在考试开始前20分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先进行现场拍照,然后方可进入考场。考试开始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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