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财政部《关于推进
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
考试的指导意见》(财会〔2008〕16号)、《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6号)以及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沪财会〔2005〕40号)等相关规定,本市自2011年起,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会计基础》和《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采取上海市财政局统一设置常设考场、考生通过计算机答题的无纸化考试方式进行(以下简称无纸化考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m+]K;}.}R ,s"^kFl 一、
无纸化考试原则上每月安排一次报名,并采取网络报名、网上付费;本月报名、次月考试;先报先排、满员为止;网上订书、快递送书的办法。
在一个公历年度内,每名考生暂限报考两次,每次可以报一个或两个考试科目。具体报考和开考时间等,以上海财政网(
www.czj.sh.gov.cn)发布的相关信息为准。
p$]3'jw 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