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规定 /?r A|
如果审计客户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特定员工,曾经是审计项目组的成员或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可能因密切关系或外在压力产生不利影响。 )Zr\W3yWX
(一)审计项目组前任成员或前任合伙人担任审计客户的重要职位且与事务所保持重要联系 e_e\Ie/pDc
如果审计项目组前任成员或会计师事务所前任合伙人加入审计客户,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特定员工,并且与会计师事务所仍保持重要交往,将产生非常严重的不利影响,导致没有防范措施能够将其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 M~\dvJ$cH
除非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否则将被视为损害独立性: XfE0P(sE
1.前任成员或前任合伙人无权从会计师事务所获取报酬或福利(除非报酬或福利是按照预先确定的固定金额支付的,并且未付金额对会计师事务所不重要); hu$eO'M_
2.前任成员或前任合伙人未继续参与,并且在外界看来未参与会计师事务所的经营活动或专业活动。 |'-aR@xJ
(二)审计项目组前任成员或前任合伙人担任审计客户的重要职位但未与事务所保持重要联系 )T"Aji-hy
如果审计项目组前任成员或会计师事务所前任合伙人加入审计客户,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特定员工,但前任成员或前任合伙人与会计师事务所已经没有重要交往,因密切关系或外在压力产生的不利影响存在与否及其严重程度主要取决于下列因素: |l8=z*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