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协议、合同和章程 g3rRhS
1、合营企业协议,是指合营各方对设立合营企业的某些要点和原则达成一致意见而订立的文件。 Ex,JB +
提示:合营企业协议与合营企业合同有抵触时,以合营企业合同为准。经合营各方同意,也可以不订立合营企业协议而只订立合营企业合同、章程。合营企业协议经审批机构批准后生效,其修改时,也需经审批机构批准。 UD*+"~
2、合营企业合同,是指合营各方为设立合营企业就相互权利、义务关系达成一致意见而订 *( *z|2
立的文件。 jfS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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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合营企业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执行及其争议的解决,均应当适用中国的法律。合营企业合同经审批机构批准后生效,其修改时,也需经审批机构批准。 w`#fH
提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必须适用人民共和国法律。 i| xt f
3、合营企业章程,是指按照合营企业合同规定的原则,经合营各方一致同意,规定合营企业的宗旨、组织原则和经营管理方法等事项的文件。 *CUdGI&
提示:合营企业章程经审批机构批准后生效,其修改时,也需经审批机构批准。 G]lvHD
二、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 ]C)|+`XE@
1、注册资本为合营各方认缴的出资额之和。外国合营者的投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25%。 I q,v
2、合营企业因投资总额和生产经营规模发生变化,需减少注册资本的,须经审批机关“批准”。 "]<}Hy
3、增加注册资本的程序 _<u;4RO(s
(1)合营各方协商一致;(2)由董事会会议以特别决议方式通过;(3)报原审批机关核准;(4)向原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jaqV[*440U
4、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的关系 G^KC&
(1)投资总额在300万美元以下的(含300万美元),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7/10; 5+y`P$K@
(2)投资总额在300万美元以上至1000万(含l000万/)美元的,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1/2,其中投资总额在42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10万美元; oWD)+5.]
(3)投资总额在1000万美元以上至3000万(含3000万)美元的,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2/5,其中投资总额在125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美元; `cO|RhD@
(4)投资总额在3000万美元以上的,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1/3,其中投资总额在360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200万美元。 *tG11g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