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规定所得税会计采用的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进行核算。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是从资产负债表出发,通过比较资产负债表上列示的资产、负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确定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税法规定确定的计税基础,对于两者之间的差额分别计入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从而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与递延所得税资产,并在此基础上确定每一期间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的会计处理方法。 rT;l#<#VE
内部开发无形资产的成本仅包括在满足资本化条件的时点至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支出总和。具体来看,内部研发活动形成的无形资产成本,由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创造、生产并使该资产能够以管理层预定的方式运作的所有必要支出组成。可直接归属成本包括:开发该无形资产时耗费的材料、劳务成本、注册费、在开发该无形资产过程中使用的其他专利权和特许权的摊销,以及按照借款费用的处理原则可资本化的利息支出。 rr`_\ut
内部研发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主要是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才需要在估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系统合理的方法进行摊销;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在持有期间内不需要摊销,但应当在每个会计期间进行减值测试,如经减值测试表明已发生减值,则需要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vB{6E+h/w
(三)内部研发无形资产计税基础的确定 "dndhoMq
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企业所得税法》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对内部研发无形资产涉及的所得税的规定主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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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内部研发无形资产,以开发过程中该资产符合资本化条件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 a0JMLLa [I
(2)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可见,税法对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这些目的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有税收优惠政策。 ?$A)lWk(
二、内部研发无形资产暂时性差异原因及所得税会计处理 M-Vz$D/aed
【例】甲企业2008年1月开始研发一项新技术,发生研发支出500万元,其中研究阶段支出1D0万元,开发阶段符合资本化条件前发生的支出40万元,符合资本化条件后发生的支出为360万元。该企业开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在2008年10月20日达到预定用途。甲企业对该新技术采用直线法,按10年摊销。无残值。2008年12月31日,该新专利技术的可收回金额为400万元。假设甲企业2008年的利润总额为6000万元,无其他的纳税调整事项。要求做出甲企业2008年的所得税会计处理。 t4;gY298
分析: D6e?J.
(1)2008年末内部研发无形资产的账面净值=360-360/10×3/12=351(万元) =HMCNl
因为2008年末可收回金额为400万元,可回收金额大于账面净值所以不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所以2008年末内部研发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账面净值=351(万元) n@kJ1ee'
(2)2008年末内部研发无形资产的计税基础=351×150%=526.5(万元) 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