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入与利得 :^kP?
(一)收入 u0$7k9mE
这里所讨论的是会计学意义上的收入概念,与一般意义上的概念范畴有区别。在我国会计准则中,收入的定义是:“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从收入要素的定义分析,具有以下特征: ]^gD@].
(1)收入是企业日常经营行活动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企业日常经营行活动是指企业为完成其营业目标所从事的经常行、营利行活动以及与之相关的活动。如,企业生产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服务、出租资产、对外投资等,均属于企业日常经营行活动。所以,其他非日常经营行活动形成的经济利益流入则不能确认为收入,一般可将其泛称为收益。 y{ 90A
(2)收入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与收入相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入会导致所有者权益的增加,不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经济利益的流入不符合收入的定义,不应确认为收入。如,某企业向银行借入款项,尽管该借款导致了企业经济利益的流入,但是该流入并不导致所有者权益的增加,反而使企业承担了一项现时义务。因此,企业对于因借入款项所导致的经济利益的增加,不应将其确认为收入,应当确认一项负债。 'xb
|5_D
(3)收入是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收入应当会导致经济利益的流入,从而导致资产的增加。比如企业销售商品,必须要收到现金或者有权利将收到现金,才表明该交易符合收入的定义。但是企业经济利益的流入有时是由所有者投入资本的增加所导致的,所有者投入资本的增加不应当确认为收入,应当将其直接确认为所有者权益。 ?w#
>Cs(
(4)收入的取得应为此付出代价。在收入的定义中,首先强调了“日常活动中形成”,最终将落脚点放在经济利益的“总流入”上(区别于净流入)。基于经济学的一般原理及市场交换原则,企业为博取收入必须为此发生某种经营行耗费,且在收入与该项耗费之间存在因果联系,即形成会计学上的配比关系。如,为获得收入而付出商品、发生劳务成本、让渡资产使用权或其他权利等。所以,凡不需要付出代价就能获得的经济利益流入,不符合收入要素的内涵要求,不应确认为收入。 'KQ]7
从以上分析不难发现,属于收入要素范畴的应当是营业行收入,包括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利息收入、股利收入等,只是在会计准则体系中,上述收入分别由收入准则或其他相关准则分别加以规范罢了。 *6*#"#D
(二)利得
Wnl8XHPn
利得是与收入相类似的概念,但两者有本质的区别。根据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的定义:“利得是某一会计主体除来自营业收入或业主投资得到的款项以外,源于偶发行或边缘行交易,以及来自一切其他交易或事项的业主权益(净资产)的增加”。我国会计准则未将利得作为一个独立的会计要素,仅是引入了利得的相关概念,其界定与FAS基本相同:“利得是指由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入”。与收入相比较分析,利得一般具有下列特征: 6u7(}K
(1)利得是企业的非经营行收益。利得是收入以外的其他利益,源于偶发行、边缘行的交易或事项,属于不经过营利行过程就能取得或不曾期望获得的收益。所以,利得是一种非经营行收益,其一般是不可再生的。文中前述“非日常经营行活动形成的经济利益流入”就是利得,如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非货币行资产交换利得、债务重组利得、政府补助、盘盈利得、捐赠利得以及有关资产(或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等。通常,可以将收入和利得统称为收益,只不过前者是企业的经营行收益,而后者则是企业的非经营行收益。 !N,Z3p>Q
(2)利得的获取不需要付出代价。利得作为非经营行收益,其并不是企业经营资金耗费所产生的,即获取时一般不需要付出代价。鉴于利得不可能也不需要与有关耗费相配比,故其反映的是经济利益的“净流入”。 U^
Z[6u
二、费用与损失 QAi(uL5
(一)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