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内容」 269页,上半部分的4.关于所得税的是同销售规则与增值税消费税等流转税的视同销售不一样,刘颖老师在讲课中说,对于货物在统一法人实体内部之间的转移,比如用于在建工程呢、管理部门、分公司等不做所得税销售处理。请你给我举个不如用于在建工程、管理部门的例子,以便我好理解。另如若这个法人有两个公司,把货物从这个公司运到那个公司销售、或用于那个公司的管理部门视同所得税销售吗? .<.qRq-
"hfwj`U
「解答内容」您好! 1、269页上部分4中所列的就是您想要的例子,这些都不是用于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需要在所得税中确认销售收入的。 2、要看公司性质,如是两个法人公司要确认收入(不是视同销售),如果是其中一个是另一个的分公司则不确认收入。 fh~&&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