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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yoy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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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0楼 发表于: 2009-01-13
— 本帖被 阿文哥 从 学会计 移动到本区(2012-07-04) —
问: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若将被购买方出售时,商誉的价值可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则初始确认商誉时,商誉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相等",其中的"将被购买方出售时"是指购买方购买被购买方时(也即该非免税合并发生时)吗?该合并中的商誉是否在合并报表而非个别报表中核算?谢谢。 FR9qW$B  
      答:“将被购买方出售时",是说这个商誉在将来由购买方出售,并不是被购买方即被合并方出售。商誉都是在合并报表中核算的,个别报表是不体现的。 ')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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