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新准则和原制度对捐赠资产(包括实物和现金)和接受捐赠资产的处理有何不同? 60Z]M+8y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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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接受捐赠的处理 w^1Fi8+
在原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下,企业接受捐赠资产通过“待转资产价值”科目进行核算。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会计制度及准则的规定确定的入账价值,借记“固定资产”科目,按税法规定确定的入账价值,贷记“待转资产价值”科目,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hhiF,Z
年度终了,按税法规定确定的接受捐赠价值资产应交的所得税(或弥补亏损后的差额计算应交的所得税,下同),借记“待转资产价值”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按接受的资产捐赠的价值减去应交所得税后的差额,贷记“资本公积—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科目。 &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