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存货
_v:t$k#sN \&|)?'8rS [基本要求]
.~qu,q7k~ X*6bsYbK- (一)掌握存货的确认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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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D;`cm 9mfqr$3 (二)掌握存货初始计量的核算
>.N?y@ #Q}`kFB` (三)掌握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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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掌握存货期末计量的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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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熟悉存货发出的计价方法
&u0JzK 1*<m,.$ [考试内容]
],9%QE :r*skV| 第一节 存货的确认和初始计量
6tBL?'pG e>\[OwF-x 一、存货的确认条件
:clMO| Xl^=&!S>me 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vl+Z<& Y S )Q#fP 存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hOjy$Z cXu"-/ (一)与该存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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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二)该存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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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2Ffk8 二、存货的初始计量
Kk|uN#m ,;9byb 存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
H7!j5^ ~Qjf-| 原材料、商品、低值易耗品等通过购买而取得的存货的成本由采购成本构成;产成品、在产品、半成品、委托加工物资等通过进一步加工而取得的存货的成本由采购成本、加工成本以及为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其他成本构成。
^\:"o z)N8#Y~vn 第二节 存货发出的计价
^F/gJ3_; ^"N]i`dIF 企业发出的存货,可以按实际成本核算,也可以按计划成本核算,但资产负债表日均应调整为按实际成本核算。
[O92JT:li rkOLTi[$ 企业应当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包括移动加权平均法和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或者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对于企业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多次使用的、逐渐转移其价值但仍保持原有形态、不确认为固定资产的周转材料等存货,如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应当采用一次转销法、五五摊销法进行摊销;建造承包企业的钢模板、木模板、脚手架和其他周转材料等,可以采用一次转销法、五五摊销法或者分次摊销法进行摊销。
Oo<L~7B uBp"YX9rx HC4qP9Gs 二、存货期末计量方法
_GSl}\ cC@B\Q (一)存货减值迹象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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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 P5/\*~} 存货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表明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
~kM# lh7At @X\-c2= 1.该存货的市场价格持续下跌,并且在可预见的未来无回升的希望;
*0M[lR0t q))rlMo 2.企业使用该项原材料生产的产品的成本大于产品的销售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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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企业因产品更新换代,原有库存原材料已不适应新产品的需要,而该原材利的市场价格又低于其账面成本;
Jb+cC)( 'o41)p 4.因企业所提供的商品或劳务过时或消费者偏好改变而使市场的需求发生变化,导致市场价格逐渐下跌;
##Jg>HL' >;I$& 5.其他足以证明该项存货实质上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形。
zi M~V' 62{(i'K 存货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表明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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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已霉烂变质的存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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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Vvo=3 2.已过期且无转让价值的存货;
%dA6vHI, tB-0wD=PR 3.生产中已不再需要,并且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存货;
Qf0 ]7 .dqV fa 4.其他足以证明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存货。
);-?~ R0|dKKzS (二)可变现净值的确定
`a*_b9 x,)|;HXm 1.企业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当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V]f 0 ^lADq'] 2.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为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tS|gQUF17 9p|;Hh: 3.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的,该材料仍然应当按照成本计量;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该材料应当按照可变现净值计量。其可变现净值为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材料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OEMYS I% ?4 p\ujc 4.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应当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
_J' _9M?> )bCw~'h* 企业持有的同一项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或劳务合同订购数量的,应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相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金额。超出合同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当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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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FA (三)存货跌价准备的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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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 1.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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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表日,存货的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企业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pnw*L M.b1=Y 存货跌价准备通常应当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但是,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可以按照存货类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可以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zvJQ@i"Z 954!ED|F( 2.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和回转
$Sz@u"ig% S}QvG&c 企业应在每一资产负债表日,比较存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计算出应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再与已提数进行比较,若应提数大于已提数,应子补提企业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应计入当期损益(资产减值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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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6 ~=xiMB;oH 当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资产减值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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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ve 3.存货跌价准备的结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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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7 \OR=+\].9 企业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如果其中有部分存货已经销售,则企业在结转销售成本时,应同时结转对其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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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因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转出的存货,应同时结转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按债务重组和非货币性交易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k9]M=eO 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也应按比例结转相应的存货跌价准备。
VTM*=5|c 本章重点掌握存货的初始计量和期末计量。难点在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上,应分别各种情况(原材料、有销售合同、无销售合同等)来理解掌握可变现净值的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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