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风格切换切换到宽版
  • 1888阅读
  • 0回复

[实务问题]合伙人的债务清偿与合伙企业的关系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答案007
 
发帖
7
学分
110
经验
0
精华
2000
金币
10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0楼 发表于: 2009-12-13
— 本帖被 阿文哥 从 CPA考友经验分享 移动到本区(2012-06-13) —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全体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其他合伙人未购买,又不同意将该财产份额转让给他人的,依照本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为该合伙人办理退伙结算,或者办理削减该合伙人相应财产份额的结算。 Ny)N  
&! MV!9$  
“办理削减该合伙人相应财产份额的结算”是什么意思啊? <gbm 1iEe  
评价一下你浏览此帖子的感受

精彩

感动

搞笑

开心

愤怒

无聊

灌水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温馨提示:欢迎交流讨论,请勿纯表情!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