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Q)/(
多项选择题 bEli!N$
@H61^K<
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2014年2月3日,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汽车外胎30个,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为5000万元,加工费为1053万元(含增值税),乙公司同类外胎的单位销售价格为350万元,外胎的消费税税率为10%。外胎消费税和加工费以银行存款支付。2014年3月1日甲公司将外胎提回后当即投入整胎生产(加工费及乙公司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均为结算),则甲公司关于下列会计处理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 @
GXi{9
)W |_f
A.甲公司应支付消费税500万元 #y*p7~|@
SshjUNx
B.甲公司应交支付的加工费1053万元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 LZz]4Mf
iG+=whvL
C.甲公司收回委托加工物资的实际成本为5900万元 Z!*k 0<Z
R/Te;z
D.甲公司收回委托加工物资的实际成本为6400万元 |DLmMsS4
g4}K6)@
; ~#uH7k
【正确答案】 A, B, D A0 $ds
3.w &e0Es
5~{s-Ms
【答案解析】 e~PAi8B5
kS<9cy[O
Aga{
EKd
选项A,甲公司支付的消费税=350×30×10%=1050(万元);选项B,甲公司支付的加工费应扣除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后的金额计入成本,因此为900万元(1053/1.17);选项D,甲公司收回委托加工物资的实际成本=5000+900=59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