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3*G(,
【知识点】:委托合同 0v7;ZxD
4_.k Q"'DH
1.费用与报酬 3n:<oOV
CJKH"'u3^
(1)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及其利息”。 2Bjp{)*
oZCi_g 5i
(2)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 jZ
D\u%
sf*SxdoZU
(3)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PS5xD~@
qk,cp},2K
2.损失赔偿 ,O~2
R
Mqh~ 5NM
(1)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hJ8K#r
H+5]3>O-$
(2)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3+|6])Hi1
Gm2rjpZeq
3.随时解除 hYd8}BvA
sId5pY!
“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 EhFhL4Xdn
#8z\i2I
4.转委托 '6 'XBL?
zRJ
y3/>
(1)转委托经同意的,委托人可以就委托事务直接指示第三人,受托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及其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 (x^|
ABHZ)OM
(2)转委托未经同意的,受托人应当对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受托人为维护委托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的除外。 CLk Ve
17i^|&J6}:
5.隐名代理 Awh"SUOh0
>rFvT>@NU
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 _@OYC<
%|,<\~P
(1)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该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和第三人 H0(zE*c~
8S02
3
(2)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不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披露义务 ?@#}%<yEq
^n2w
6U0
①受托人因第三人的原因对委托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披露第三人,委托人因此可以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但第三人如果知道该委托人存在,就不会与受托人订立合同的除外。 w%_BX3GTO
|TUpv*pq
②受托人因委托人的原因对第三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第三人披露委托人,第三人因此可以选择受托人或者委托人作为相对人主张其权利,但第三人不得变更选定的相对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