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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整理]【2015年税法核心知识点】税收优惠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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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阿文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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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0楼 发表于: 2014-12-12
A(;J  
税收优惠 '{6`n5:e  
[h8F)  
一、起征点 xH3SVn(I  
Er{[83  
_mXq]r0  
(1)按期纳税的,为月营业额1000~5000元; ecf<(Vl}  
(2)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营业额100元。 K%Q^2"Eb0  
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税务局应当在规定的幅度内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 .dNX  
;M4N=G Wd4  
二、税收优惠规定 uVOpg]8d  
n (cSfT  
V FA1p)n  
(一)营业税暂行条例和国家政策性文件所规定的免税项目 Ds L]o  
(1)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殡葬服务。 ,u~\$ Az6  
(2)残疾人员个人为社会提供的劳务。 y<3v/ ,Y  
(3)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提供的教育劳务,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劳务。 )S8q.h  
(4)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 YhR?*Di  
(5)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文物保护单位举办文化活动的门票收入,宗教场所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 |W:kzTT-T  
(二)其他规定的减免税项目(P138—143)45条 hn!$?Vo.  
这一部分规定非常散乱,一要注意减免税的层次;二要注意与企业有关、与其他税种有关的减免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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