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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整理]【2015年经济法核心知识点】 留置权的成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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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阿文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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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0楼 发表于: 2014-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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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权的成立  :\'1x  
  依物权法律制度之规定,留置权之成立,需具备以下要件: J%|;  
  (1)债权人占有债务人之动产。债权人须合法占有债务人动产。 1LSJy*yY  
  (2)债权已届清偿期。债权人的债权未届清偿期,其交付或返回所占有标的物的义务已届履行期的,不能行使留置权。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债务人无支付能力的除外。 jnbR}a=fJ  
  (3)动产之占有与债权属同一法律关系。另依我国物权法律制度规定,企业之间留置不受同一法律关系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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